与朋友一起经营一家店铺
本是一件携手致富的好事
海宁有位男子却被合伙人给“坑了”!
去年
李先生在尖山新区某公司工作期间认识了
35岁的青海人韩某某
两人很快熟悉起来
今年4月25日
离职不久的韩某某找到李先生
称自己想与李先生一起盘下一家兰州拉面店
李先生经考虑后便同意了
由于李先生平时工作繁忙
拉面店的事情就由韩某某一手操办
李先生则负责出钱
之后的一个月里
李先生前后转账共计52500元
部分转账记录
迟迟没有等到开店的消息
5月16日
李先生前往该拉面店
与店老板交谈后得知
这家店并没有转让给韩某某
这让李先生感到不对劲
但几天后
韩某某将一份转让合同发给李先生
让李先生放下了戒心
6月9日下午
韩某某向李先生借了车
声称去嘉兴进拉面店的食料
但韩某某却迟迟没有回来
且以各种理由推脱
6月23日
李先生多次尝试联系韩某某无果
来到尖山派出所报警
经侦查,6月29日,海宁警方在杭州市拱墅区,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某。
据韩某某交代,开始确实想要盘下这家店,但后来与店老板价格没有谈拢。当时又在抖音上迷恋上了一个女主播,经常给她刷礼物,于是李先生前期“投资”的钱,很快就不够花了。面对李先生的质疑,便想到伪造转让合同的方法,消除他的疑虑。韩某某又想到李先生有辆轿车,就假借进货的理由将车开走,还在副驾驶储物箱里找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发票等证件,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就把车卖了4万元钱,并将所有的钱挥霍一空。
目前,韩某某涉嫌诈骗罪已被海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李先生的家人送来锦旗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投资有风险,合伙需谨慎
天上不会掉馅饼
遇到“商机”
要辨别真伪,小心谨慎投资
通讯员:郑佳东
来源: 海宁公安